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工信和商务局:
按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做好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5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工信厅《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为做好我市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和复核对象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即2020、2021、2022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附件7)、通过陕西省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的企业(附件8)(除参与复核的“小巨人”企业,可先行申报,最终名单以省工信厅文件为准)自愿申报;五户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分别为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天联汇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麦克传感器股份有限公司、宝鸡赛威重型机床制造有限公司、陕西四维衡器科技有限公司。
二、推荐申报和复核条件
1.推荐申报企业须符合《办法》中明确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须按《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2.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3.推荐申报企业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资料
1.新申请企业填写申请书纸质件(附件1)一式四份,A4纸双面印刷,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相关佐证材料(附件5)两份,A4纸双面印刷,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申请书与佐证材料分开装订。
2.复核企业填写复核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A4纸双面印刷,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相关佐证材料(附件6)两份,A4纸双面印刷,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复核申请书与佐证材料分开装订。
《通知》及其附件、《办法》均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直接下载。
四、相关要求
1.企业自主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
2.规范申报程序。“小巨人”企业标准、要求高,各县(区)工信局按照《办法》要求指导企业精准申报,对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和佐证材料进行初核,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确保推荐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推荐文件中要体现真实有效字样,相关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3.禁止中介委托。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符合条件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自愿申请,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4.确保按时完成。请各县(区)工信局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展开工作,于4月3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3、4)、被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报我局,同步将企业申请书电子版和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月10前完成网上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3260477
电子邮箱:bj3260477@163.com
附件:1.
附件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4.
附件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5.
附件5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佐证材料.docx
6.
附件6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佐证材料.docx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