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宝鸡高新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财政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不断提升我市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促进我市“专精特新”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169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应为经公示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申报复核的企业应为2020年认定的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名单见附件9)。复核也很重要,一定要保住牌子。
二、申报程序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推荐进行。由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向所在县(区)工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报所在县(区)工信、财政部门对企业资料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文件一式两份,须有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有效性的审核意见)报送市工信局、财政局。
三、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各县(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根据申报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同时登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申报系统(http://124.115.170.17:18801/)填报相关数据。申报步骤: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进入平台后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模块中选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管理”进行填报。首次登陆使用该平台的申报单位,需要进行用户注册。相关操作手册和培训资料,可从“省工信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资料下载”中下载。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4日,请企业务必在时限内完成申报,过期未报相关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纸质资料
企业申报材料为: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1),复核申请书(附件2),佐证资料(附件5、6),真实性承诺书(附件7,装订于佐证资料最后)以上均为一式三份。申请和佐证资料分开装订,佐证资料书脊处应有“2023专精特新-宝鸡市-企业名称”字样。企业纸质资料内容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县区工信部门提供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推荐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上述资料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产值和技术能力强的企业要重点动员,严格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中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认定条件,对申报资料逐项审核,并深入企业进行实际查看,综合研判,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代表性企业推荐上来,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企业须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四)各县区工信、财政部门将推荐文件(汇总表作为附件)以及审查确定的企业资料,于7月21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 3260477
市财政局资产科 3262759
附件:1.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 定 申 请 书.doc
2.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 核 申 请 书.doc
4.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2).docx
5.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佐证材料.docx
6.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佐证材料(2).docx
9.2020年认定的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xlsx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