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的工作要求,拟围绕宝鸡市重点产业,在全省范围征集细分行业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动提升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陕西省注册登记、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财务状况及信用良好,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能准确理解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工信厅企业〔2022〕32号)等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
3.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拥有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人员,具备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能力;
4.熟悉我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能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数字化能力评估等数字化转型服务(需提供服务案例证明);
5.在“小快轻准”、专精特新、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领域提供过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获评省级及以上典型案例的优先考虑。
二、征集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择优遴选。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第一批拟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
3.网上公示。对拟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通过市工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动态管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库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服务商服务情况不定期调整。
三、相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填写《宝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产业科)。
2.征集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7月14日下午18点。
联系人:王光颖
联系方式:0917-3261180(传真)
邮 箱:xxtjk3261180@163.com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