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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局 发布时间:2026-08-04 17:26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宝鸡高新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近日,省厅下发《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有关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

(一)申报范围。按照属地原则自愿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为有效期内的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涵盖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按照当年到期当年复核的原则,2026年内资格到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本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公布后,2023年公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

(二)申报方式。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企业应在线上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填报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至9月20日。企业线下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线下材料报送时间及份数以企业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材料需保持一致,以免影响评价结果。

(三)县(区)初核。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管理办法》,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和实地核查,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推荐复核的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在复核情况汇总表中说明原因。于2026年9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 ,以上均为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扫描版一份、可编辑版一份),企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科,上述资料PDF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bj3260477@163.com。

二、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组织指导辖区企业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初审,从严审核把关,持续提升推荐质量。

(二)省厅、市局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承担认定审核相关工作。企业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材料即可,谨防不良中介非法牟利。

(三)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大企业申报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核查力度,保证申报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相互一致。

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金台区3661291     渭滨区3128159     陈仓区6210259

凤翔区7219774     岐山县8212553     扶风县5211177

眉 县5542127     陇 县4602805     千阳县4245166

麟游县7965513     太白县4951060     凤 县4762703

宝鸡高新区378005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科 3260477   3260788  

附件:1.陕西省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2.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

            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4日

主办: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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