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蔡家坡)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陕工信发【2014】9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要求,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陕工信发〔2013〕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企业须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1)。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要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并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三、各县(区)申报资料要加盖公章并于5月12日前一式八份(附电子版光盘)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科。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企业材料依据《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省级认定。
五、为保证认定质量,请各县(区)认真筛选,严格把关,原则上一个县(区)只能推荐一户企业参加认定。
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局科技科:马宝喜 3261130
市财政局企业科:谢 健 3262070
附件:1、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2、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宝鸡市工信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