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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编辑:科技科 来源: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3-08-08 15:01

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蔡家坡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围绕能源、煤化工、装备制造、汽车、航空、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轻工、纺织、新材料、新能源以及节能、环保、战略性资源开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以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为依托,支持企业建设较为系统的前瞻性技术研发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基础设施,支持开发重大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构建有利于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有利于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自主创新研发平台。

二、项目支持类别:

(一)支持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包括企业创新能力基础设施中的关键研发试验条件建设;相应的研究开发基础平台、信息化建设;相关关键技术研发以及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等。

(二)对本省列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三)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加强产学研联合,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研究与开发。

(四)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三、项目申报条件:

2012年度评价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上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2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2013年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按照省工信厅另文要求申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和财政局提出项目申请(驻宝央企及省企直接向市工信局提出申请),并通过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http://xmk.sf.gov.cn)申报,按要求报送《2014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2014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各县(区)工信局和县财政局对申报材料汇总并联合行文,于8月22日前一式七份(附电子版)报市工信局科技科。相关需填写的表格请登陆gxt.shaanxi.gov.cn网站下载。

(三)市工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审核评审。对支持项目的资金拨付程序按照《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13年8月6日


主办: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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