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宝环委〔2024]1号)文件要求,对标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宝办字[2021]44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市工信局2024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
2024年市工信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将学习习近平及中省环保会议精神列入局党组“第一议题”,全年共学习7次。坚持不懈落实《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宝鸡市大气污染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等工作任务,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召开局党组和局务会专题部署生态环境有关工作。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任务到科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工信工作始终,在制定产业规划、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坚持环保底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努力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一是持续推动工业节能降耗。出台《宝鸡市支持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若干措施》,引导工业企业实施绿色低碳发展;组织帛宇纺织等2户工业企业和岐山凤鸣工业园、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接受国家节能诊断服务,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高标准服务;组织15户重点用能企业参加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全部通过监察审核;组织20户企业参加全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督促企业提升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认定九州纺织等5户用水大户企业为市级节水型企业,实现中省级重点管控企业全覆盖;积极指导陕西省双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创建为“2024年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占全省创建总数的四分之一。二是积极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开展全市节水技术装备宣传培训会,节水技术装备推广培训会,邀请省级专家学者分别对《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3年)》、《节约用水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节水零排放技术、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等进行宣传推广,当会发放《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宣传资料100多套;聚焦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面向工业企业、园区征集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青岛啤酒、长青能化节水案例被编入《陕西省节水典型案例》向全省推广;引导企业生产应用新材料,为瑞科新材料等4户企业争取2024度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销售奖励项目资金180万元;申报的西宝电气工业绿色微电网示范试点项目通过省级首批验收,准备全省推广。三是树立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深入推动工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有色、建材两个子方案,宝鸡市工业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实施方案等,高标准引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引导企业申报全省第二批工业碳达峰试点示范项目;联合省工信厅举办节能技术“入园进企”线上线下培训会,指导企业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加快推动零碳排放。西电宝鸡电气入选2024中国工业碳达峰“领跑者”企业名单,全省仅3家。
(二)建立绿色制造体系,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一是加大技改力度,构建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2024年实施以技改为主的重点工业项目148个,完成投资185亿元,同比增长22.9%,高于全省8.4个百分点,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不断提升;加大科技创新,213个省级新产品投放市场,新产品数量同比增长45%,深井钻机、井下开采用大功率加热器、大型车铣复合中心等一批国之重器填补国内空白;数字化转型不断加快,两化融合贯标企业达到401户,居西北城市第二。全年新增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68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1户、国家级“小巨人”企业5户。我市先进制造业发展继续在全省领先、稳居西部前列、迈进全国第一方阵:由我市牵头申报的“宝汉天工业母机”跻身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成为西部唯一、全国三个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集群之一,我市再次跻身全国先进制造业百强市,名次前移3位,两年内位次共前移10位,彰显了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地位。二是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制造业绿色转型,国核宝钛锆业、吉利发动机等14户企业成功入选省级绿色工厂名单,1个园区入选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名单;7户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1户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1个园区入选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名单,数量位居地级市第一。
(三)指导和督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依据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重点工业行业落后产能。
一是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联合发改、生态、应急、市场监管等5部门下发《宝鸡市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明确细化2024年全市淘汰落后产能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和市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二是加大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摸排力度。下发《关于加快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退出的通知》(宝淘办发〔2024〕1号),对全市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及全市限制类涉气工业企业进行摸底。集中利用一周时间,聘请行业专家抽查全市10个重点县区28户重点行业企业落后产能摸排情况,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逐户研判,形成评估意见表。三是稳妥推进东岭冶炼4.3米焦炉拆除。6月3日市淘办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东岭冶炼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拆除工作的通知》(宝淘办发〔2024〕2号),对焦炉拆除时间节点、工作职责等进行明确,压实县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指导责任以及企业主体责任。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召开拆除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拆除工作任务,市县联动、部门合力稳妥推进拆除工作。东岭冶炼6月1日停炉,经冷却,6月11日正式启动了拆除施工,7月底前,完成了拆除工作,8月10日前,对场地回填平整,达到了省市要求的整改目标。9月12日,我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以及凤翔区相关部门对东岭冶炼4.3米焦炉拆除情况进行了市级现场核查验收,12月底通过省级验收。
(四)促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电动等新能源汽车项目引进力度,支持配套产业发展。
一是多措并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结合我市绿色货运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积极向市绿配办推介我市陕汽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升了我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车占有率。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现场会,为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营造了良好氛围。举办了宝鸡吉利汽车、宝鸡蒙牛乳业、宝鸡青岛啤酒联合促产促销活动,进一步提升吉利新能源车型银河L7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二是聚焦新能源转型,实施项目带动。2024年引导我市汽车生产企业实施了吉利发动机技改、比亚迪汽车零部件、新晟瑞气瓶、豪达线束等7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并大力争取省级汽车发展专项资金630万元,涉及项目4个,用于支持我市汉德车桥商用车电动桥平台扩能、海泰充电站二期、吉利银河L7新能源SUV推广、陕汽商用新车型推广等。全年生产新能源汽车7.5万辆,同比增长32%,创历史最高水平。
(五)负责指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加快推进我市列入陕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的宝化科技、渭河电石公司搬迁至长青化工园区工作。2024年完成宝化科技搬迁改造资金验收和渭河电石搬迁改造方案的修订工作。目前,宝化科技搬迁工作已全部完成,渭河电石一期已经建成,正在办理试生产手续,二期正在有序推进。
(六)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严格落实国家工信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依托宝鸡石油机械、宝鸡石油钢管两户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制氢、输氢、运氢设备,宝鸡石油机械首套1200标方碱性水制氢电解槽成功下线,宝鸡石油钢管井下大功率高温电加热器制造技术研发及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投用,生产的大口径高合金和碳钢连续管提高了油气采收率和煤炭资源的清洁转化利用,减少油气和煤炭开发的碳排放。支持宝钛装备、博磊化工、赛威机床等企业大力发展绿色环保装备,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首台套项目资金;支持西电宝鸡电气、奇点能源等企业大力发展绿电储能设备,推进绿色发展。
(七)根据省上要求,指导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严格按程序制定并下发了2024年12月1日0时至2025年3月10日24时我市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并督促计划执行。其中,千阳海螺公司、众喜金陵河公司、金隅冀东凤翔科技环保有限公司3户重点行业绩效A级企业按照政策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
(八)认真落实《宝鸡市大气污染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责任清单》。
一是牵头组织全市橡胶、砖瓦窑行业整治工作。通过前期调研摸底,走访行业协会等,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移交了问题线索,并制定印发了《宝鸡市橡胶、砖瓦窑行业整治通知》,安排各县区,市级发改、自规、环保、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整治工作,夯实工作责任。我局聘请专家对砖瓦窑、橡胶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检查。并每月调度市级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全市橡胶砖瓦窑整治推进会。年末印发《关于对橡胶、砖瓦窑行业整治工作自查的通知》,组织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开展自查总结,形成抓落实工作闭环。
二是严格落实省级重点企业能效全覆盖工作。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4〕153号)安排,下发我市监察工作安排,协调有关区、县及15户企业按要求接受专项监察,截至目前,我市重点试点企业无基准水平以下企业。我局依照全市能效水平分级管理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分级管理及试点企业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宝市工信发〔2024〕110号),开展重点领域企业能效水平分级管理管覆盖工作。
三是研究制定涉VOCs工业企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我们通过对接兄弟地市生态环境局及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学习了解关于VOCs工业企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政策、要求和相关知识,研究出台宝鸡市工业企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联合印发,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县区切实履行职责,推动我市工业企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并出台相关财政政策激励。
四是继续做好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工作。根据《陕西省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年)》,制定了《宝鸡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年)》,并有序推进第一批退城搬迁任务。截止2024年底,金台区完成了杭叉搬迁,渭滨区完成了歆宝秦峰搬迁并组织了验收。同时,经我局再次征求发改、生态环境及各县区意见,确定了第二批搬迁企业名单,我局联合发改、生态、自规印发了《关于下达宝鸡市第二批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任务(2024-2027年)的通知,督促金台等相关政府制定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是牵头实施产业聚集提升工程。出台《宝鸡市工业园区建设指引》,指导全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提高项目落地效率和企业服务保障水平。加快园区提档升级,扶风、陈仓、千阳、陇县、凤县等5个县域工业集中区成功创建为省级经开区。深入陇县、陈仓等园区开展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活动,加快推动园区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荐申报省级特色专业园区2个,目前已参加省级专家评审现场答辩会。新增油气钻采装备、压力传感器、农副食品加工3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全市达到5个,位列全省第二,产业聚集发展优势不断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2024年,市工信局党组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工业经济实现了高质量发展。宝鸡市再次跻身全国先进制造业百强市,名次前移3个位次,彰显了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作用。但对标中省要求,我市在加快发展工业绿色节能高质量发展方面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中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职责,同心协力,指导工业企业通过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实现绿色生产;通过提升产业链,实现产业内的转型升级和绿色转型发展;通过建设绿色工厂和工业园区,构建绿色生产体系;实现向低资源消耗、高智力、高技术和高附加值转变,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