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加强维护我市食盐市场经营秩序,提高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市工信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等部门自5月起联合对我市食盐市场开展为期2个月的执法检查专项行动。7月11日,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卫健委组成联合小组亲临我市,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听取汇报并现场指导工作。
此次联合检查,按照“防范为主、全面排查、严格监管、促进整改、标本兼治”的原则,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农贸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对食盐批发、零售单位的经营资质、进销货台账、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盐、销售使用散装食盐、从非法渠道购销食盐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通过向涉盐商户宣贯《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和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讲解食盐相关法律法规和盐改政策,提高商户守法意识,维护市场健康环境。
此次联合检查,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封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8吨左右,没收违法经营的盐产品3.5吨,开出罚没款8000余元。未发现售卖假冒伪劣食用盐及用工业盐充当食用盐等违法行为,对存在未索证索票及留存进货记录等问题,已责令商家进行整改。
此外,市工信局还对全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仓储设施、经营管理及盐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企业由于经营困难,仓库年久失修等问题,积极向市财政协调争取维修专项资金;同时实地走访重点连锁超市,对涉及票证不全、渠道不清、违规销售未加碘食盐的商家及时进行约谈,并进行下架处理。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以“保障民生、食盐安全”为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加强对食盐定点企业、食盐零售单位的监管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
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涉盐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投诉举报:宝鸡市工信局食盐专营举报电话:0917-3263337;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盐质量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