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信用协会、市信用建设促进会了解到,我市首批100家诚信企业申报命名工作已经开始,全市所有企业、律所、金融机构均可申报,经过相关机构资格初审及市信用办、市文明办复审后,将评选命名全市首批诚信企业。
参评企业应按照“宝鸡市个人、企业信用积分评价管理试行办法”要求,为企业及企业员工建立信用档案,企业员工占比80%以上。企业还要建立动态化信用档案,开展客户信用和员工信用管理,积极参加各级组织信用惠民、合同履约监管、社会信用宣传等信用建设活动,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同时,鼓励企业结合实际,积极创新信用建设和信用管理机制,形成可推广的好经验。对命名为市级诚信企业的,我市将给予企业信用激励政策,使企业在融资贷款、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资金扶持等方面获得更多实惠和便利。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常态化在全市开展诚信企业年度创建命名活动,诚信企业评选还将建立优升劣降进出机制,每一年对前一年获评企业进行审查,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企业将退出。
“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把优秀的企业筛选出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信用办主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