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夕,市工信局下发通知,指导县区工信局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八条指导意见:
一、工信系统和企业要坚决按照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始终把防疫工作放在首位。
二、工信部门在做好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的前提下,要把企业防疫和保生产经营作为主责主业,成立专班,公开24小时服务电话,针对企业需求,落实服务措施,确保重点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
三、对有可能实行管控的地区,要成立企业服务组,由县区分管领导主抓,并及时出台保通保畅方案。对下高速的货运车辆,要协调交通部门在高速出口设立服务点,列出产业链重点企业白名单,落实好运输车辆防疫责任,保证正常通行。对外地来宝向封闭生产企业送货的车辆,实行查验“两码一酸”(一码通绿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司机不下车、人员不碰面、即卸即走等措施;对向外地送货上高速的车辆,查验“两码一酸”,落实司乘人员防疫责任,保证送货车辆正常通行。
四、县区企业服务组要统筹安排企业核酸检测,做好封闭生产企业生产生活资料保供;对封闭生产厂区人员出现紧急就医等特殊需求的,特事特办,安排专车专人陪同解决。
五、切实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关心正常上班和封闭生产企业职工的生活,关心职工思想变化,落实加班待遇,确保职工思想稳定,避免出现负面舆情。
六、指导辖区企业提前做好中秋收假后职工返厂工作预案;对企业处于管控区的,可根据防疫和生产形势,适当延长职工带薪休假时间。
七、市上企业服务组坚持24小时在岗,协调解决县区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县区每日向市工信局报送工作动态,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
八、全市工信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精准制定企业帮扶措施,保持定力,坚定信心,确保疫情防控和稳增长“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