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735360947F/2021-00004 | |
发布机构: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1-03-22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宝 鸡 市 财 政 局 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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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市工信发〔2021〕41号 |
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工信和商务局、高新区财政中心: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52号)要求,现就我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支持方式
重点支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业务;支持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业务;支持开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业务;支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发展;支持开展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业务。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或业务奖补方式。其中中小企业服务业务项目、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中小企业人才服务项目主要采取事后业务奖补方式。运行监测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属地化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经县区两部门审核后,报市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经市级两部门审核后将项目统一推荐至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三、申报时间
各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于2021年4月2日前向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上报2021年省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将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和项目纸质资料(一式7份,其中市财政局2份),并通过“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上报项目电子文档资料,县区工信、财政完成网上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申报材料完整无缺。
(三)每个法人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县区要加强项目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放在申报资料最后一页,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县-XX单位-XX类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资料另需报送PDF扫描件(与纸质版一致)。
联系人:市工信局 3260477
市财政局 3262759
附件: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查看网址http://gxt.shaanxi.gov.cn/tzgg/63747.jhtml)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