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6-12 15:11:29


一、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一)反映局及各科室基本情况的政府信息,包括职能、机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二)局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

(三)局制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

(四)行业标准的名称、摘要以及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全文;

(五)行业统计信息;

(六)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其他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八)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审批、核准事项的结果;

(九)执法检查事项的结果及行政处罚决定;

(十)部负责分配的国家资源、财政性资金的分配情况;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十三)局管干部的人事任免信息,以及局机关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十四)局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划、标准、文件及其他相关信息;

(十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的其他政府信息;

(十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一)申请的提交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列方式之一向我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在市工信局办公室现场填写《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接收;

2.从市工信局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邮寄至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3.技术条件成熟时,通过市工信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的办理和答复

我局接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答复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涉及第三方的处理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涉及第三方权益时,须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其办理时限不包括在第三条所规定的答复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宝鸡市陈仓大道行政中心1号楼348室

邮政编码:721004

电话号码:0917-3260476

投诉举报电话:0917-3260779

工作信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bj3260779@163.com

四、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主办: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55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