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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机械、材料、电子等)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2-10-24 17:32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我市2022年中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2年度全市(机械、材料、电子等)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表仪器、能源动力、广播电视、控制工程、自动化、纺织、轻工、生物、标准化等工程技术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雕塑工艺、金属工艺、漆器工艺、家具工艺、花画工艺、剪刻工艺、编织工艺、结绣工艺、织毯工艺、印染工艺、珠宝首饰工艺、陶瓷工艺、烟花爆竹工艺、内画工艺、版画工艺及其他民族工艺等传统工艺美术工作,以及从事工业设计、平面设计、装饰设计、服饰设计、动漫设计、环境艺术、造型艺术及其他现代工艺美术工作的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

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4、对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品行不端、学术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坚持评聘结合的原则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及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3、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2)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助理工艺美术师2年以上;

(3)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助理工艺美术师4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凡2002年以后取得学历者,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查询,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学历者,须附学籍档案。

(5)申报工程师须具备的业绩条件

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①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②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③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④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⑥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⑦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⑧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⑨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⑩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⑪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申报工艺美术专业初、中级职称条件

工艺美术专业按照《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55号)执行。

(四)继续教育

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按照不少于晋升年限要求,申报中级人员从2018年至2022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须A3纸打印,中缝装订。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须A3纸打印,中缝装订。

(三)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论文、著作、技术报告等。  

(五)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单位应出具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及公示情况证明。

(七)个人业务自传(主要反映本人任助理工程师后的科研、技术工作情况)。

(八)报送评审材料一人一袋,推荐单位需对内容认真核实,并签字盖章,袋封面必须粘贴“报送材料目录”(附表1),报送单位须填写《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一式二份(附表2)。

(九)事业单位上报职称评审材料时,须填报《宝鸡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状况表》(附表3)。

(十)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其他材料(以下两项必须提供)。

1、申报人需提供本人电子照片,规格为:蓝色背景、JPG格式二寸照片,建议626(高)×413(宽)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电子照片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18位)”,比如,张三&6103261900090925XX.jpg。

2、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3、报送单位须提供《宝鸡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单》一份及电子版。

以上报送材料请按报送材料目录(附表1)的顺序整理;材料中所含相关原件经审查合格后一律退还。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机械、材料、电子等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改办)备案。职称确认、晋升可同次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机械、材料、电子等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机械、材料、电子等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专业岗位,须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支持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和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

(四)材料截止时限

计算从事本专业年限、任职年限(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单位岗位正式聘任的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证书颁发、论文发表、科研成果获奖、科研课题结题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五)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初级职称评审每人100元,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24日,评审材料报送至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教科。
地址:市行政中心6号楼A座513A 室 联系人:郭武华 

联系电话:0917-3261421


附件:职称评审所需资料.zip


 

                                                                                                 宝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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