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
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68号)精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范围
对2018年、2019年经过省工信厅批准筹建的2家创新中心进行考核。
二、考核评估内容
考核评估主要内容为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包括制度建设、资源集聚、核心成员、平台建设、创新队伍、创新活动、资源共享、成果扩散、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三、有关要求
各相关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考核评估办法》相关要求,对创新中心考核评估材料进行初审,于4月28日前报市工信局科技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县区将陕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bjgxjkejike@163.com)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0日